2010年DNF的全国性赛事将采用统一的赛事积分系统

即参赛选手在2010年全国超级锦标赛、第三届全国格斗大赛和2010年F1南北争霸中获得的优秀比赛成绩将被记录到赛事积分系统中,年度积分排名靠前的选手可以获得额外奖励。

  1. 月赛级别个人团队前三可获积分

    • 月赛级别个人第一名积分30分
    • 月赛级别个人第二名积分20分
    • 月赛级别个人第三名积分10分
    • 月赛级别团队第一名积分25分
    • 月赛级别团队第二名积分15分
    • 月赛级别团队第三名积分5分
  2. 区域决赛级别个人团队前三可获积分

    • 区域决赛级别个人第一名积分40分
    • 区域决赛级别个人第二名积分30分
    • 区域决赛级别个人第三名积分20分
    • 区域决赛级别团队第一名积分35分
    • 区域决赛级别团队第二名积分25分
    • 区域决赛级别团队第三名积分15分
  3. 全国决赛级别个人团队前三可获积分

    • 全国决赛级别个人第一名积分50分
    • 全国决赛级别个人第二名积分40分
    • 全国决赛级别个人第三名积分30分
    • 全国决赛级别团队第一名积分45分
    • 全国决赛级别团队第二名积分35分
    • 全国决赛级别团队第三名积分25分

相关说明:

  • 2010年积分排行靠前的选手有机会获得丰富实物奖励和世界性赛事参赛资格;
  • 2010年赛事积分将在F1南北争霸赛结束后清空;
  • 同一赛事的同一级别的个人/团队积分只按最高积分积1次;(如某选手在超级锦标赛的第一个月和第二个月月赛中分别获得个人第二和个人第一,则仅积后者的30分积分,但这两个比赛名次都会记录在积分系统中,可供查看荣誉)
  • 每位选手获得名次后,须主动配合现场裁判或工作人员,准确提交基本信息,方可积分,不及时提交信息,或信息不准确将视为放弃积分。基本信息包括:QQ号码、角色大区、角色名、身份证号码(不公开)、真实姓名(不公开)、比赛地点、比赛级别、比赛类型、比赛名次、手机号码等;
  • 为保证积分的准确性与连续性,只有QQ号码、角色大区、角色名、身份证号码、真实姓名都相同的选手的成绩可以形成积分;
  • 新增积分,将在积分发生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导入赛事积分系统;
  • 不在积分赛事系统积分范围内的比赛不能获得积分,若增加积分范围,将以官方公告的形式告知全体参赛选手;
  • 部分不在积分范围内的重要比赛的比赛成绩,也可能被计入本系统,但不会得到积分,仅供查看荣誉;
  • 本规则最终解释权归腾讯所有。